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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2015年下半年度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

華視應落實公共化、治理資訊應公開
公視董事會錯失修法契機   愧對人民對公共媒體期待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2015年下半年度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

新聞稿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簡稱「公公盟」)包括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召集人葉大華、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林麗雲、勵馨基金會和旻燁專員等各團體代表1222日上午假台少盟青少年會館舉行記者會,公布下半年對公視及華視的監督報告,就公視及華視各部門與第五屆董事會半年來的作為發表評論,並提出具體期待與要求。重點包括:對公視每日新聞及新聞節目的檢討改進;公視董事會公視董事會應公開主張原民、客台納入必載,不應在廣電三法必載爭議中及公視法修法中缺席,愧對人民壯大公共媒體之期待;華視實質公共化必須積極推動,應回應各界爭議中通過的「華視資產活化案」、改革華視不必等到資產活化應以改革新聞為優先


「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1222日公佈的2015下半年度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中提到公視頻道內容的整體表現:新聞收視提升、節目收視持平;「我們的島」節目為環境生態與弱勢發聲,獲社會公器獎肯定;公視直播「世界十二強棒球錦標賽」完整賽事,也提升了收視率;戲劇節目或因經費受限,已有一段時間缺乏雅俗共賞的重量級戲劇。華視頻道的節目內容則缺乏公共性,華視作為公廣集團成員卻與一般商業台的表現大同小異,應積極推動實質的公共化。

而相較於節目內容製播,公視董事會的表現,卻缺乏足夠的公共視野與高度公公盟表示近來廣電三法在立法院因無線電視必載問題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公視董事會在此番爭議中卻完全置身事外。在爭議中,商業無線台積極運作無線台必載到衛星頻道,引發衛星頻道業者公會極力反對;公民團體主張無線電視台為公共稀有資源,不應放任商業利益掛帥,趁勢提出將族群電視台(客台、原視)必載正式入法的替代方案。但目前協助經營客台的公視董事會,未能把握此一攸關廣電公共利益之爭的議題,積極對外發表看法與主張,積極主張「無線頻道必載」應該要納入原民電視台及客家電視台錯失了藉此次廣電三法修法壯大公共媒體的機會根本是限縮了公視董事會的視野與高度,不僅把自己「做小了」,也有愧於人民享有優質公共媒體的期待。

 聯盟認為,公視董事會應以納入族群電視台、公營廣播電台擴大公廣集團規模為願景,積極主動向立法院與社會各界倡議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在族群電視台方面,應該主張重新將原民台等納入經營版圖,以避免族群電視台因政黨輪替而不斷受到政治干擾的狀況一再產生,並呼應公民團體對族群電視台必載正式入法的要求。在公營廣播電台方面,世界各國公共廣電系統,多同時擁有廣播和電視系統,未來應將國營的中央廣播電台、警察廣播電台與教育廣播電台納入公廣集團,以避免關鍵人事和決策安排淪為非專業性政治考量或酬庸,並擴大公共服務使命的綜效。


 另在華視部分應推動實質公共化,包括經營決策與內容製播。經營決策方面,例如「華視資產活化專案」具體內容應列入公視公開資訊,以供社會公眾檢視與監督,以免淪為黑箱決策、違反社會對公有資源為公眾服務的期待。內容製播方面,應即刻從改革新聞品質開始尤其華視現行三器(行車記錄器、路邊監視器、網路瀏覽器)新聞和商業置入不斷,和一般商業電視台無異,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也引發公視董事會中有發出華視是否適合作為公廣集團成員質疑聯盟建議公視董事會應整合華視新聞與公視新聞,將公視現行的編採規約與各種內外部監督機制逐步適用於華視,把華視納入第二個公視的架構。除了應遵守基本的新聞倫理與規範,在新聞內容上公視與華視也可適度地分工、交流,發展能夠互補的各自特色。

完整報告下載:「公民社會監督公視聯盟」2015年12月公視暨華視監督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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