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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媒體嚴守自律機制 勿造成大眾集體恐慌 我們對國五遊覽車翻覆意外事件看法

媒體嚴守自律機制 勿造成大眾集體恐慌
我們對國五遊覽車翻覆意外事件看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共同聲明(2017/02/14)


  昨日(13日)國內近十年以來最大遊覽車意外,我們對此事故感到無比哀働,除了希望亡者安息,生者平安外,我們也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即聯絡擁有自律機制的相關媒體啟動自律機制,雖然如此,在事故發生不到24小時的現在,我們必須針對各家媒體的報導方式與內容進行以下的呼籲:

  首先,在電視媒體部分,我們認為媒體自律不分平面與電子媒體,各家媒體應遵守內部自律守則上所揭櫫的:勿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哀嚎的圖片影像,以及媒體應在封鎖警戒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害救難(援)工作之進行。雖然,我們發現大部分媒體恪守自律準則,然而卻有少部分媒體引用受難者家屬悲慟畫面,甚至前往事故現場企圖模擬與敘述事故過程,此舉不但無助整體事件發展,反而在真相未白之前誤導大眾視聽。

  其次,在網路媒體部分,由於目前網路平台缺尚無新聞自律機制,因此,我們發現有部分網路新聞媒體在引用事故畫面時,竟貿然加上配樂,此舉不但容易造成大眾恐慌,更對受害者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對此,我們予以譴責外,更希望參考行之多年的電視自律原則作為新聞製作參考【詳見,附件一】,同時我們也呼籲網路新聞平台應盡速成立自律機制,以保障閱聽人權益

  另一方面,對於網路媒體運用直播或是未經剪輯,而出現罹難者大體的搬運或是暫置地面之畫面,對此,我們呼籲各媒體運用網路直播之訊息應以新聞專業之考量為念,切勿為提升點擊率與觸擊率而犧牲媒體守門人專業,此不但不尊重往生者,更造成受害者家屬二度傷害與妨礙現場偵查之流程。

  我們認為在大型公安意外事件中,各媒體應該嚴守自身的新聞專業,應以謹慎和尊重事實的態度來面對並報導,然而,我們卻發現不少談話性節目當中的「名嘴」卻已經對此事件進行敘述與揣測,此不但在撩撥大眾情緒,更消費事件相關人士,非但無助公共議題的理性討論,更可能會誤導大眾對此事件認知,對此我們表示譴責,同時也呼籲各談話性節目應邀請相關產學專家,進行理性分析,以增進大眾對公共議題與事件的認知。

  最後,我們感謝媒體同仁們在第一時間傳遞給我們第一手消息,我們也呼籲各家媒體主管與業主,應關注第一線媒體工作者在災難傷亡現場採訪可能造成的心理創傷,不但需保障其勞動權益,更應在事前與事後提供媒體工作者心理諮商或協助。



【附件一: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四、災難或意外事件處理:

1.應在封鎖警戒線外採訪、報導,避免妨害救難(援)工作之進行。急診室亦屬警戒範圍,未取得當事者或院方同意前,記者不得進入拍攝採訪。即使進 入拍攝,亦應注意儘量不做「侵入式」採訪、拍攝。

 2.在靈堂、救災指揮中心等,均應避免「侵入式」採訪、拍攝。

 3.採訪罹難者家屬或傷者時,儘量在不傷害當事人的情況下抱持同理心,以審慎的態度與專業的技巧,進行採訪、拍攝,並且尊重受害者及其家屬之感 受,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4.考量災難事件受害者/家屬的身心衝擊,避免加重心理創傷,報導製播時注意下列數點:
 (1)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所拍攝到的影像,必須加以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
 (2)對於意外災難事件之慘狀、或暴力攻擊之血腥效果,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拍攝,須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
 (3)勿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哀嚎的影像,若有必須使用的理由,務必經過審慎過濾並且絕不濫用,或過度重覆播放。
 (4)悲劇或災難發生一段時間之後,在畫面與報導篇幅比重上,應謹慎考量災民心理傷害,避免引發負面效應。

 5.注意使用影片畫面之時效,加註字幕說明,以免引起誤解。

 6.遇有重大災害或大量傷患,應向事故權責單位取得傷患名單、傷亡狀況及救治情形。

 7.鑑於媒體的報導易引發受害者「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 Stress Disorder, PTSD)」,媒體應加強在職教育,進行災難新聞採訪、拍攝、製播 之專業教育訓練,協助媒體工作者了解受害人心理,減少傷害、誤解和衝 突。

 8.鑑於災難傷亡現場對採訪記者亦可能造成心理創傷,媒體應提供採訪記者事前以及事後之心理諮商或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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